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服务热情,身体健康;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男身高163厘米以上,女身高152厘米以上,五官端正,无残疾;
4.限寻乌籍。
报名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行政大楼407室)
3.须带个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
4.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12月7日上午8:30至12:00。
2.笔试时间:2018年12月8日,地点:县城北新区小学。笔试分数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3.笔试内容: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③《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④寻乌县情、⑤作文。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并总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入)。
(五)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一年期劳动用工合同,享受规定待遇。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578。
人员性质
所聘人员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