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和成绩
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和成绩详见附件。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的办法是:按实际聘用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的名次排序来确定。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体检时间和要求
参加体检的时间定于2018年11月29日、11月30日。集合的地点为丹东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集合的时间为早6:30。每位考生参加体检的具体日期和时间见附件。
本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有以下几点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为470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要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不要穿戴有亮片和珠片的上衣。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为方便体检,请不要穿连体衣裤。
4、体检人选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5、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后果自负。
6、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
三、考察时间和要求
本次特岗教师招聘的考察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8年12月13日前结束。考察工作由各县(市)教育局会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各县(市)教育局要于2018年12月17日前,将考察人选的考察材料和档案,一并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监察科。考察人选要尽快将本人档案迁移到本地人才服务机构或办理相关借阅等手续。
本次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18年11月27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丹东市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署真实姓名。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举报、咨询电话:
丹东市教育局:0415-2526100
丹东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