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加强基层环保力量,提升乡镇特别是村一级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统筹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河北英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清苑区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专职网格员55名(男44名、女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保密意识;
(二)清苑区户籍(或生源地);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83年11月1日后—2000年11月1日前出生);
(四)全日制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热爱环保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等问题;
(六)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不具备报考条件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军纪处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报名程序
报名工作由清苑环保分局和河北英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23日8:30-17.30
(二)、报名地点:清苑区环保分局一楼。咨询电话:15033222766、19933509958。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生源地需提供村、乡两级证明),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四张。经资格初审后,填写《清苑区公开招聘环保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六个月,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可续签劳动合同,期间不能适应工作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我区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工资300元,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所需费用由区财政负担(包括个人应缴部分及劳务派遣单位个人管理费)。
考察考核结束后,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清苑环保分局办公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