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要求、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11月2日-11月16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将填写好的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复印件,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出站人员(暂未取得合格证书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2018年**医院规培合格”,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邮寄或快递至用人单位。报名地址详见附件2。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考生需笔试成绩合格,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面试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构成,分别占综合成绩比例的40%、60%,并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委托长宁区卫生学校组织实施,笔试定于2018年12月1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4、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本区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其它事宜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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