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二)宁德市户籍,年龄18至35周岁的男性公民(即在1983年11月5日至2000年11月5日期间出生)。
(三)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8年11月5日前取得。退伍军人学历不限。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受到党政纪处分、开除军籍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7、有纹身、残疾、明显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名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8年11月19日上午8:00至11月21日下午6:00,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fjndrs.gov.c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网络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银行咨询电话: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咨询电话:0593-2077115,2318009,2073115。
2.资格初审。由市公安局对相应的网络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咨询电话:市公安局0593-2972355、2913696。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退还报名费。
3.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8年11月23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定于11月23日下午3:00~5:30安排专人为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提供帮助。
网络报名人员参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11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二)本次招聘人员统一试用期3个月,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招聘人员出现辞职等情况时,可在进入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次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录用或辞职,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