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专业条件: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须是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名称、社会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学历名称与目录不尽一致的,会同有关部门商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2、年龄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18年10月22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1室(地址:东至县城西湖路滨河园6号楼,联系电话:0566-5292981)。
3、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公告附件),并填写完整。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0566-5292981。
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名费用: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80元收取专业测试费用,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缴纳专业测试费用。
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资格审查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由东至县人社局通知领取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联系方式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均在东至县政府网陆续公布。(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东至县人社局0566-5292981
监督电话:东至县监委0566-7026613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