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详见《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1.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时间安排: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30日(9点至17点)。
3、现场报名地点:梁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子湖区政府前100米文明楼四楼)401室。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凡与招聘公告规定报名条件不一致的,不得报考。
3、报名时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5、资格审查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考试时间、地点待定。
6、每人限报1个岗位。
联系方式
聘用人员工资如下:用人成本3800元/月(基本工资+“五险一金”+考核绩资工资),分解为基本工资2200元/月+“五险一金”+考核绩效总量6000元/年组成,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与工作业绩挂钩,按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比例,年终发放。为鼓励工作人员积极性,工作每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月基本工资增加60元,以此类推。
所有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咨询电话:0711-2416977(梁子湖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711-2412084(梁子湖区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