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自愿、服从分配”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报名考生限阿克陶县户籍。
2.报名人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的医学专业毕业生,男女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和非法宗教活动。
4.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服从分配。
5.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生育情况。
6.身体健康无缺陷,无残疾、无传染病,具有一定的国家通用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在公开招聘范围: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有过吸毒史的;
3.配偶、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参与民族*、非法宗教等违法犯罪被判刑、*或有嫌疑正在被调查、侦查、控制的;
4.有违法生育现象或是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
5.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严重违纪违规人员;
7.已被政府部门聘用为同等待遇的人员;
8.国家公职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被辞退或开除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笔试、公示、聘用、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在网上下载和填写《2018年阿克陶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2018年阿克陶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政审表》。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及政审:报名成功人员到阿克陶县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报名者须持报名表、政审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复印件,中专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籍档案。
3.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10月15日,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0月12日—10月15日。
4.报名地址:户口所在地乡(镇、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考生报名经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后,待具体通知后参加笔试。
6.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在填写《阿克陶县乡村医生报名及政审登记表》时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招聘期间因停机或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考生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笔试安排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语种为汉语试题汉语答卷,答题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考试当天公布(视阅卷情况而定),在县人社局信息栏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四、聘用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信息栏公布。
本次考试中出现空缺岗位按实际需要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酌情调剂递补。
五、报到及培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到县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于11月5日到阿克陶县卫生局报到,签订用人单位意向协议书,由县卫生局组织集中培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08-5722218
咨询电话:18209081280(24小时咨询电话)
2018年阿克陶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需求表x.xls
2018年阿克陶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政审表x.xls
2018年阿克陶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x.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