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财务会计岗6人
学历要求:研硕、本科
专业要求:财务管理、会计学、财税学、金融学
工作地点:荆州、襄阳、黄石、十堰、鄂州
财务会计岗(三地)1人
学历要求:研硕、本科
专业要求:财务管理、会计学、财税学、金融学
报考学生必须为西藏、青海、新疆三地生源或西藏、青海、新疆三地高校毕业生。
工作地点:荆州、襄阳、黄石、十堰、鄂州
基建工程管理岗4人
学历要求:研硕、本科
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石油工程
工作地点:荆州、襄阳、黄冈、荆门、黄石、鄂州
报考学生必须为西藏、青海、新疆三地生源或西藏、青海、新疆三地高校毕业生。
基建工程管理岗(三地)2人
学历要求:研硕、本科
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石油工程
工作地点:荆州、襄阳、黄冈、荆门、黄石、鄂州
报考学生必须为西藏、青海、新疆三地生源或西藏、青海、新疆三地高校毕业生。
安全环保及油库管理岗6人
学历要求:研硕、本科
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石油工程
工作地点:武汉、宜昌、襄阳、黄冈、孝感、荆门
经营管理岗5人
学历要求:研硕、本科
专业要求: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工作地点:武汉、宜昌、孝感、咸宁、恩施、十堰、鄂州
经营管理岗(三地)1人
学历要求:研硕、本科
专业要求: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工作地点:武汉、宜昌、孝感、咸宁、恩施、十堰、鄂州
报考学生必须为西藏、青海、新疆三地生源或西藏、青海、新疆三地高校毕业生。
法律事务岗4人
学历要求:研硕、本科
专业要求:法学
工作地点:荆州、黄冈、荆门
信息网络管理岗4人
学历要求:研硕、本科
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作地点:武汉、孝感、荆门、鄂州、荆州
综合管理岗8人
学历要求:研硕、本科
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
工作地点:武汉、宜昌、荆州、襄阳、黄冈、咸宁、恩施、鄂州、随州
人力资源管理岗2人
学历要求:研硕、本科
专业要求: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工作地点:武汉、黄冈
船舶轮机管理岗1人
学历要求:研硕、本科
专业要求:轮机工程技术、航海技术、船舶制造
工作地点:武汉、宜昌、荆州、黄石
数质量管理岗2人
学历要求:研硕、本科
专业要求:能源化学工程、应用化学
工作地点:武汉、荆州
招聘基本条件
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回国(境)后初次就业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资格的国(境)外留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热爱石油石化事业;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单位岗位工作需要。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无其他报名方式。
2.请应聘毕业生登陆招聘网站注册,在线填写简历,上传学习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附件,申请应聘岗位。每名毕业生最多可应聘两个岗位(可为同一单位或不同单位),请慎重选择。
3.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3日00:00-10月12日24:00。
(二)资格审查
1.2018年9月23日-10月12日,招聘单位对照招聘公告中的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信息中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学历按应聘毕业生填报的学历认定。所学专业按应聘毕业生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认定,辅修双学位的按主修专业认定。
2.招聘单位对照应聘毕业生上传的本人学习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等附件,对应聘毕业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证。
3.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给予资格审查通过。不符合招聘条件、主要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的应聘毕业生,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招聘单位通过招聘网站发送“站内消息”告知审查结果。
(三)统一初选考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毕业生参加统一初选考试。
2.中国石化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统一初选考试。第三方考试机构全程负责考场准备、考试通知、准考证生成、试卷命制、监考组织、判卷评分等全部考务工作。统一初选考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1日下午14:00,考试时间、内容方式、注意事项等见考试公告。
3.招聘单位根据参加统一初选考试应聘毕业生的成绩,按不超过8:1、最低不低于3:1的比例(考试人数少于发布招聘需求人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分招聘岗位确定测试面试入围分数线和入围人选,于2018年10月30日前在招聘网站公布测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统一初选考试成绩不带入测试面试。
(四)测试面试
1.测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通过招聘网站“站内消息”发送测试面试通知,请参加测试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聘网站“个人信息”栏中“站内消息”进行测试面试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测试面试。
2.参加测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等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招聘网站下载打印的《应聘中国石化毕业生基本信息表》。材料不全不能参加测试面试;院校、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外语成绩等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测试面试资格。
3.测试面试主要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测试面试的考核维度、计分规则等。同一招聘岗位执行同一测试面试标准。
4.招聘单位根据测试面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择优提出拟录用人选和递补人选,递补顺序按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五)人选公示
招聘单位拟录用人选和递补人选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审定后,于2018年12月15日前在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签约录用
1.公示无异议人选由招聘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选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人选放弃签约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约,出现空缺时,按递补人选顺序依次递补。
2.请签约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报到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进行查验,材料不全、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3.2019年8月15日前办理接收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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