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价格的含义与分类
一、价格的含义
价格是商品同货币交换比例的指数,或者说,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我们可从下面几方面来理解:
1、价格是商品交换的产物。随着交换的发展,价格的表现形式也是不断变化的。
2、价格是商品交换双方利益的集中体现,用货币表现的价格,指明了买卖双方互相让渡商品的交换条件。
3、价格的本质是价值。
4、价格的变动,同商品价值量的变化成正比,同货币价值量的变化成反比。
二、价格的分类
我们将价格分类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要素价格。
㈠商品价格
古典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的“商品”概念是从生产这个角度定义的,而现代西方经济学的“财货”概念是从消费(或需求)的角度来定义的。
㈡服务价格
我国目前为适应MPS和SNA两套体系,将第三产业或服务划分为四个层次:一、流通部门,二、生产和生活服务部门,三、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四、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
服务价格可分五类:
一是公用事业收费。主要包括公共交通、邮政、电讯、城市供水排水、热力、供电、供气等价格。
二是公益服务收费。包括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等。
三是中介服务收费。包括信息咨询费、结算费、配送费、培训费、法律服务收费,公证服务收费,会计事务收费,律师事务收费,审计事务收费,价格事务收费,资产和资信评估机构服务收费,经纪人服务收费,典当行、拍卖行、职业介绍所、婚姻介绍所、人才交流中心等中介组织的服务收费;计量检查、质量检查、生产检验等检查认定机构的服务收费。
四是其他经营性服务收费。包括修理、餐饮、商业服务、洗澡、照相、理发、放映、体育比赛、文化娱乐、旅游、物业管理、广告收费,金融委托代理、保险费,运费,电费。
五是国家行政机关收费。主要包括注册登记费、证照费、特许权使用费、环境保护治理费、行政司法调解诉讼费。
国家计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1、对咨询、拍卖、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广告设计收费等具备市场充分竞争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2、对评估、代理、认证、招标服务收费等实行政府指导价;3、对检验、鉴定、公证、仲裁收费等少数具有行业和技术垄断的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㈢生产要素价格
现代西方经济学认为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土地、资本、企业家才能四种。
1、土地价格。一般来说,资源价格=地租/利率。
2、资金价格。具体分为债券价格、股票价格、借贷款利息率、票据贴现利率。
3、汇价或汇率。
4、劳动力价格。
5、技术商品价格。具体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方案、技术说明书、技术信息和软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