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德国法典是很多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法典的参考依据。我国也是大陆法系国家,所以在国内学习法学的学生,去德国进修是十分有好处的。
1、UniHeidelberg(海德堡大学)
成立于1386年的海德堡大学是德国古老的大学,也是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继布拉格和维也纳之后开设的第三所大学。十六世纪的下半叶,海德堡大学就成为欧洲科学文化的中心。截至2013年,海德堡大学共有29,000名在校生,超过5000人的教学和科研队伍,其中大约420人为教授。其中法学专业被誉为汉德堡大学的优势专业。
2、niBonn(波恩大学)
波恩莱茵弗里德里希•威廉大学(RheinischeFriedrich-Wilhelms-UniversitätBonn),根据普鲁士国王弗雷德里希•威廉三世命名,简称波恩大学,是位于德国北莱茵-威斯特*州波恩市的一所公立大学,也是欧洲大*盟成员。其主楼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德国莱茵河畔,是一所的,具传统意识的研究型大学。
3、LMUMuenchen(慕尼黑大学)
慕尼黑大学(LMU)是德国政府首批三所“精英大学”之一,其它两所分别为慕尼黑工大(TUM)和卡尔斯鲁厄大学(KIT)。首批脱颖而出的这三所大学是德国一流高校中的杰出代表——德版“常春藤盟校”。
4、UniFreiburg(弗莱堡大学)
弗莱堡大学建校时尚属于奥地利,因而以其资助人-奥地利大公阿尔布莱希特六世(AlbrechtVI)命名(拉丁文为Albertina)。时为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继维也纳大学后的第二所大学。初设四大科系:神学、法学、医学和哲学。当时的哲学即包括所谓“五艺”,为所有学生必修科目。
5、UniMuenster(明斯特大学)
明斯特大学引始建于1631年,但因为缺少资金,直到150年以后才开使授课。1818年,因为信天主教的威斯特*人反对普鲁士人的教育改革,明斯特大学再次失去其合法地位。上世纪初叶,明斯特大学开始进入兴旺时期,但不久又因突然爆发二战而中断。直到1945年以后,明斯特大学才开始发展到现今规模,成为德国令人向往的学习地点之一。
6、HUBerlin(柏林洪堡大学)
柏林洪堡大学(德语:Humboldt-UniversitätzuBerlin,HUBerlin)是德国首都柏林古老的大学,于1809年由普鲁士教育改革者及语言学家威廉•冯•洪堡及弟弟亚历山大•冯•洪堡(AlexandervonHumboldt)所创立,是第一所新制的大学。确定了教学与科研为一体,全面人文教育的办学宗旨。洪堡大学一直十分重视国际学术交流合作。
7、UniPassau(帕绍大学)
帕绍大学是一所年轻的大学,共有经济学、法学、信息学、哲学四个院系。帕绍大学的法学和经济学专业在德国大学中享有盛名,跨学科交叉专业也是其一大特色。根据DAAD排名,法学专业2011年在全德所有公立学校中列第一名;企业经济学专业2011年全德排名第十二位。由此可见,帕绍大学的法学专业是相当不错的。
8、UnizuKoeln(科隆大学)
科隆大学(UniversitaetzuKoeln)是德语区年龄第四的大学,在德国则只比海德堡大学年轻两岁。1919年,科隆市政府在1901年建立的商业学院基础上重建了科隆大学,同年建起医学系,第二年又建立了法学与哲学系。从1960年开始,该大学全部为北威州州政府接管。
9、UniTuebingen(蒂宾根大学)
1477年成立,国立大学,位于巴登-符滕堡州境内的内卡河畔。学校全名:第宾埃贝哈德卡尔斯大学,蒂宾根大学(EberhardKarlsUniversitätTübingen)是德国古老的大学之一,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都享有盛名。大学包括14个院系和30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