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中共衡阳市纪委、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成立由衡阳市文体广新局牵头,衡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十九中)、衡阳市游泳跳水中心、衡阳市体育科研站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中共衡阳市纪委驻衡阳市文体广新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14名。岗位类别全部为初级岗位(符合报考条件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通过招考后按照初级岗位聘用)。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阳市文体广新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条件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衡阳市文体广新局网(以下
简称相关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1日
上午8:15-12:00下午3:15-6:00
报名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衡阳市人社局南苑三楼)
联系电话:0734-8867005
衡阳市体育运动学校:13575101885(熊雄)
衡阳市游泳跳水中心:17707342311(左旭诚)
衡阳市体育科研站:13187338027(王梁)
2、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②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定单位定岗)。
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④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⑤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经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规定处理。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衡阳市文体广新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①笔试内容:岗位专业知识(市体育运动学校文秘岗位为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在相关网站公示。
2、面试
①按照招聘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招聘办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②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专业面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
衡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十九中)的文秘、主办会计岗位和衡阳市体育科研站的体育科研3个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其它岗位采取专业面试。其中,衡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十九中)的思想政治教师岗位专业面试方式为试教;衡阳市体育运动学校的体操教练、足球教练、羽毛球教练、篮球教练和衡阳市游泳跳水中心的跳水教练、花样游泳教练、女子游泳教练7个岗位专业面试由试训和专业测试构成,其中,试训60分,专业测试40分。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气质风度、情绪稳定性、自我认知等个性特点。
试教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以及课堂教学效果。
试训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体育训练计划、训练组织、训练方法、训练特色等体育训练全过程。
专业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与试训合并进行,主要为基本功示范。
③面试时间、地点:在相关网站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④面试成绩在相关网站公示。
3、考试综合成绩
①衡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十九中)的思想政治教师、主办会计、文秘岗位和衡阳市体育科研站的体育科研4个岗位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②衡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十九中)的体操教练、足球教练、羽毛球教练、篮球教练和衡阳市游泳跳水中心的女子游泳教练、花样游泳教练、跳水教练7个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③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综合成绩在相关网站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所有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主要对招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递补1次。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劳动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招聘办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办理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由组织派遣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参加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市纪委等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由纪检、人力资源部门登记在册,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衡阳市文体广新局及相关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8868579
中共衡阳市纪委驻市文体广新局纪检组0734-8868749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4-2896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