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其它条件。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不符合流动调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4.尚在试用期内未转正人员不得报名。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12日。
2.报名地点:分别为市水利局人事股、市农经站办公室、市安监局办公室。
3.报名时所需资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2018年公开选聘街道(开发区)站所工作人员报名表》;
③本人2013年以来获得考核优秀、奖励证(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如因虚假信息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5.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由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6.开考比例。每个选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7.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6月14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和考核
1.笔试:
①笔试内容:水利管理员职位笔试内容为:水利专业知识100分;农经专干和农经管理员职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含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资兴市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审计;财经法规;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内容);安监员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70分,作文30分。
②笔试时间:6月16日。
2.考核。报名后,分别由相应主管部门联合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于笔试前进行公示(考核计分办法见附件2)。
3.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加考核成绩确定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选聘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
(三)公示、择岗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其中,安监员职位根据综合成绩由考生择岗。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即办理借用手续,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报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