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5-4 9:23:00
研究生部、各学院:
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国家将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广大高校毕业生体验农村工作生活,在实践中锻炼成才;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就业的渠道,既缓解就业压力,又解决山区人才不足的问题。
根据全国和广东省有关文件通知,2008年的“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已全面启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做好深圳大学200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广泛宣传和动员。
一、招募对象:
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广东生源往届毕业,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毕业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
二、工作内容
2008年,拟招募8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我省50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三、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项目
承办单位
4月30日~5日11日
各院(部)宣传发动,将有关文件精神向毕业生传达
各学院(部)
5月12日
各院(部)将对“三支一扶”计划感兴趣或有意向的毕业生名单统一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各学院(部)
5月13日
学校拟召开“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政策宣讲会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部)
5月13~28日
各院(部)接受毕业生志愿者报名,报名者下载“广东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3)填写后送所在学院
各学院(部)
5月28日前
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在 “三支一扶” 报名登记表“学校意见”栏内左边签署意见,盖公章后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各学院(部)
5月30日前
组织志愿者进行体检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部)
6月2~4日
将拟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在校内公文通上进行公示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6月6日前
将志愿者名单和材料报送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6月13日前
省里审核人选
省“三支一扶”办
6月25日前
省里公布录取名单,并通知到本人
省“三支一扶”办
7月13~14日
省里举行“三支一扶”大学生出征仪式,办理领取《核准通知书》、银行卡等手续
省“三支一扶”办
7月14~15日
志愿者赴各市报到
各有关市人事局
四、优惠政策
(详见附件4:《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管理办法
(详见附件5:《广东省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
六、经费保障
1、省财政对省招募派遣并在“三支一扶”岗位上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统一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补贴800元,每人每年交通补贴、医疗费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2000元。
上述经费统一由省“三支一扶”办管理。除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外,其余费用由省“三支一扶”办为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办理银行卡,直接发到个人。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从实际出发,对到本地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适当增加生活补贴。
2、各地开展“三支一扶”大学生岗前培训的费用,由省“三支一扶”办在8月31日前从专项资金中按每人250元的标准统一拨付。
七、详情咨询:
1、广东省: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3133951、83134936 传真:(020)83133980 联系人:高原 E-mail:rcglkf@vip.sina.com
2、学校:
就业指导中心陈老师 TEL:26534587、26536106
3、各学院(部)
主管学生就业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
欲了解更多的新信息,请登陆:
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和广东人才网(http://www.gdrc.com)
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