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

时间:2008-05-04 17:13:00   来源:酷讯     [字体: ]
华中科技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启事华中科技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启事

一、招聘单位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招聘岗位 学生辅导员

三、岗位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全面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德育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指导;指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目标、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法制意识、良好的品行操守及健康的心理;

2、结合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开展日常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的学风建设,做好综合测评、考核奖惩等工作;关心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做好帮困助学工作,特别要关心生理、心理方面有障碍和疾患的学生:加强与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的联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3、深入学生的课堂和宿舍。辅导员每周至少要到学生课堂听课两次;专职辅导员工作前两年必须居住在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的各方面思想动态,更好的完成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指导学生党团建设,以党建带团建;指导学生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骨干,搞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5、学校及院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聘条件

本次拟招聘3名本科生专职辅导员,以我校专业教师中选聘与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志愿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专业教师优先安排。

(一)专业教师选聘条件及要求

(1)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2)中共正式党员;

(3)在原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热心学生工作,个人积极申报,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4)专业教师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期限应不少于两年;

(5)对于从事辅导员且考核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制定相关政策,在职称聘任等方面予以倾斜;

(6)期满后,经个人申请,可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也可重新应聘教师岗位。

(二)应届毕业生应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知识面较宽,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处于本专业前列;

(3)中共正式党员;

(4)身体健康。

资格条件

(1)本校应届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极为优秀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少数极为优秀的外校应届毕业生;

(4)在本科及研究生学历阶段均为“211工程”大学统招生;

(5)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校外应聘者应聘我校辅导员岗位,必须担任过院、系学生会主席或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务);

(6)年龄在26周岁(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岗位待遇 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办理

六、应聘者提交材料

考核前提交:1、个人简历;

2、《华中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在人才招聘网下载专区中)

以上材料请从学校人才招聘网提交,并在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应聘院系学工组)。

七、应聘截止时间 2008年5月15日

八、联系方式

院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张老师 13098895650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王老师87792103 1309888916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郑老师87543684 13507112416)

学生工作处联系人:王学东、高珊

电话:027—87542428 87540201

人事处联系人:刘伟、杨露瑾

电话:027-8754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