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西安中考加分可加普高线10%政策公布

时间:2018-05-21 10:35: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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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西安中考加分政策公布!可加普高线10%!附陕师大附中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办理2018年政策照顾类考生

  验证手续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了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分类(见附件1)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西安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附件2)、《西安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农村独女和双女户考生证明表》(附件3) 等(以下统称《证明表》)由各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发放,并审查确认考生身份及基本信息;各相关单位审查照顾类特征,审查依据要清楚,验证材料必须附有相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3份)。

  2. 各学校审验后将《证明表》和相关材料统一报所在区县审查,由区县招生办在规定时间内到审核单位办理验证手续。中考考生各审核单位办理时间:5月21日至25 日。

  3. 各区县招生办在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确认考生政策照顾类资格,6月4日之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4. 各区县招生办、各有关学校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证明表》的验证工作由学校、区县统一办理,不得交学生或家长代办。

  5. 严禁弄虚作假,对出具伪证者取消考生政策照顾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6. 西安市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陕公政【2018】159号)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待对象的确定。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2018年5月4日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2018年5月4日印发

  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加分录取照顾政策

  (结合军人子*待规定)

  (参考2017年)

  (一)类型一:加普高线10%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军人子女。

  (二)类型二:加普高线5%

  作战部队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三)类型三:加10分

  1.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残疾人民警察;

  2.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

  3.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4.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全国一、二等奖和省级、市级一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 中阶段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中获全国一、二等奖和省级一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者;

  5.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者,或为国家一级运动员者;

  6.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独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户家庭的女考生。

  (四)类型四:同分优先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

  2.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和省级、市级二、三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和省级二、三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二、三等奖者;

  3.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三好学生荣誉者。

  4.现役军人子女。

  备注:同一考生具有照顾政策的多项条件,按一项给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