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名额为43名。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3.热爱社区工作,乐意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本区户籍;
7.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30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对具有社区管理经验、在群众中反映较好,在社区服务期满5年以上由所在街道推荐优秀的政府购岗人员,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年龄放宽至43周岁(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对退役士兵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年龄放宽至43周岁(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的;
4.被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读的高校学生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录用。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5月25日17:00(上午9:00-11:30、下午1:30-17:00)。
2.报名地点:浔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民政窗口。
3.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携带九江市人才交流中心文凭鉴定证明)、2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携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要如实填写个人表格信息,并对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组织的相关考试。
(二)笔试
笔试分为人机对话和电脑操作两个科目,分别实行百分制。人机对话科目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电脑操作主要内容为文档处理和表格制作等基本操作。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不指定大纲与教材,笔试成绩将在中国浔阳网进行公示。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实行百分制。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列入。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在中国浔阳网上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人机对话×30%+电脑操作×3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末位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浔阳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考察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浔阳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所在街道与民政局共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后续替补人员,在三个月内,再按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新聘用人员,按《浔阳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规范社区(村)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社区服务期限至少三周年。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中国浔阳网上公布。
2.对考试违规违纪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录(聘)用考试考场规则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3.本方案具体事宜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委的监督下进行。
监督、咨询电话
区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0792-8226659
区民政局:0792-8501930
区纪委监察委:0792-822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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