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面试)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临床医生7名。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正规医学院校毕业,具有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0岁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年龄放宽至35岁。
(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招聘工作由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人事科,报考者需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由人事科、医德医风办、医务科共同进行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2张。
(三)考试(面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当报考人数大于22人(含22人)时,采取先笔试,然后按报名参考人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21名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并列为第21名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小于21人(含21人),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面试成绩合格者(≥60分)前7名按照公务员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自己承担,但体检表由医院保存。如存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合格者(≥60分)顺延。
(六)聘用:体检合格予以试用1个月,合格者予以聘用(应届毕业生从取得毕业证之日起进行试用,2018年7月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不再予以试用和聘用)。
五、未尽事宜请到人事科、医务科咨询。
咨询电话:0856-3420052、342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