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安徽省宿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人员的公告

时间:2009-08-31 19:23:00   来源:人才招聘网     [字体: ]
2009年安徽省宿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计生服务水平,经县政府同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专业技术人员(属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计划生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经全国高考录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西医、中西医结合)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3、2001年9月1日前入学,2003年前毕业的(含2003年)全日制普通医学中等专业学校(计划生育技术、西医士、妇幼医士、西医社区医学)的毕业生。
4、女性,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没有违反户籍所在省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7、本县财政供给人员不属本次招聘范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4日?16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照片5张;符合招聘条件的,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在职人员报考时,必须持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2,低于该标准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5、报考人员于9月2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6、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后果自负。
三、考试
1、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医学(8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分),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2009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者的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则以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医学得分高者优先。递补人员若出现上述情况时,也照此规定执行)。初选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体检和考核,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后的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为拟聘人员,公示7天。对有举报经查实有问题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五、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县人事局审批聘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与用人单位序号(在考试前公布)对应,全部安排到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
2、经审批聘用的人员,在聘用批复下达后一周内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3、新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4、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
宿松县人事局0556-7813570
宿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556-782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