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个别岗位除外),(其中,石潭镇、浸潭镇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8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1),《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2),《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3)。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须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设置表。
(三)具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历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育硕(博)士生。
2.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以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两类人员,需在2018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四)2018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8年5月8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罚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本区内在职在编教师。
(六)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七)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特殊教育学校智障教育教师岗位除外)。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详见附件岗位设置表)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8日9:00至2018年5月14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网(http://www.qyqxzp.com)点击“在线报名”进行报名。
备用报名网址:(http://www.qyqxzp.icoc.me)
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5),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初步审核。报考后将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考试的考生必须在5月21至23日到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网(http://www.qyqxzp.com)点击招聘快讯,*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完毕,贴报名表同版的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内容:教育综合知识(约占40%),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约占60%),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艺术、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及工作艺术、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笔试采用同一试题。
时间:2018年5月27日。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和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小学,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6月10日左右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网上公布。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每一岗位面试对象由笔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面试形式:幼儿园教师、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音、体、美学科教师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学技能和基本素质。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及中小学其他学科面向招聘岗位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教师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所有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网上公布。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公示后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六、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一)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
考生笔试后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日期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二)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应自行*并填写《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6)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1.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历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育硕(博)士生。
(2)非师范生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6)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高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体检、考察、递补、公示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报名者,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区教育局可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放弃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用,或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九、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清新区人社局、清新区纪委第三派驻组履行监管职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通知要求将及时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栏)上公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必须“如果被聘用,则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既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该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如报考其它岗位,学历需要达到该岗位要求,同时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现场审核需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如报考此“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限服务在清远市或本人户籍(生源)在清远市。
(五)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七)现场资格材料审核时必须由本人现场提交确认。
(八)幼儿园教师岗位属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或中师、中职等完整学籍材料,档案不齐或缺漏将不予聘用。
(九)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监督电话:0763-5810078)。
1、2018清远市清新区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