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6日至2000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6)现役军人;(7)原已取得学历达到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8年州教体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湘西经济开发区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16日。
3.报名地点:湘西经开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湘西经开区开发路7号湾溪派出所旁)。
4.报名要求:⑴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学校和岗位;⑵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到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资格证件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报名。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资格。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州教体局会同用人单位认定。
(三)资格审查
1.报考对象由州教体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公示,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核发准考证。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
1.笔试: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但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州人社局商议后,确定是否开考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程序。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州溶江中学、吉大师院附小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合卷,专业知识占70 %,教育学和心理学占30%;州幼儿园考试科目为幼教专业知识和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合卷,幼教专业知识占70%,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占3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报考州溶江中学的岗位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报考吉大师院附小和州幼儿园的岗位笔试时间2018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准考证于2018年5月24日—25日到湘西经开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湘西经开区开发路7号湾溪派出所旁)领取。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总分100分。(1)州溶江中学、吉大师院附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2)州幼儿园面试内容包括说课和个人才艺展示,说课占60%,个人才艺展示占40%。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专业成绩又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笔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专业成绩又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优胜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由州教体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不再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州教体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若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不递补。
(八)公示、聘用
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实行聘用制管理,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方案由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8233365(州溶江中学)
0743—8224326(吉大师院附小)
0743—8661070(州幼儿园)
监督电话:0743—8225413(州纪委驻州教体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