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非在编在职人员。其中报考者须为2018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7月31日及以前;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一览表》中 “专业条件要求”的名称完全一致。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本次招聘事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招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被辞退(聘)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报名程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于2018年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4栋二楼)报名(双休、节假日不报名)。
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提供证明材料不齐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公告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4572217(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4572305(宁南县纪委监察委)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报名时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