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非在编在职人员。其中报考者须为2018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7月31日及以前;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一览表》中 “专业条件要求”的名称完全一致。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本次招聘事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招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被辞退(聘)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报名程序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于2018年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4栋二楼)报名(双休、节假日不报名)。
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提供证明材料不齐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二)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于2018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考试招聘名额之比)。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3︰1的比例计算后,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都在中国-宁南公众信息网(http://nn.lsz.gov.cn/)“通知公告”上发布。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中国-宁南县公众信息网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4-4572217(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4572305(宁南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