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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小学教师招聘公告【第三批】

时间:2018-04-26 11:26: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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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职位为高明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等7个科目教师,属小学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所有职位要求录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其中,报考镇(街)职位的要求录用后在镇(街)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以上。
  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或专业考试、授课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
  1.招聘职位: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音乐、美术和体育7个学科教师,共36名。
  2.招聘报名时间:2018年5月7-9日。
  3.招聘地点:高明区。

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0年5月7日之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7日及之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7.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8.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其中,语文教师职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018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第三场)》。
  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以及沧江中学、沧江中学附属小学现职临聘教师(已满试用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根据笔试、授课的综合成绩,择优聘用。被聘用的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