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额及步骤
本次安置接收及选招高中教师共30名。
本次安置、接收和选招工作坚持先安置、接收,后选招的原则,分步进行。首先安置本区生源的2018届部属和山西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接收本市生源的2018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剩余名额选招本市生源的2018届山西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能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2018届北京师范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及山西省属师范大学朔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且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身心健康,能够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网上报名由本人根据对口专业的要求填写《朔城区安置接收和选招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公告链接下载,填写后发送2139822625@qq.com邮箱)。
现场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学生证、普通话测试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业成绩登记表》,《教育部电子学籍注册登记表》,院校出具的《学生在校现实表现材料》。
网上报名者面试时提交上述材料。
面试:
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
面试讲课科目以报名学科为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细则另定)。
面试成绩低于70分,属于安置、接收的毕业生,可调剂到本区其他学校;属于选招对象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聘用办法
经面试择优拟定的毕业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核,体检,公示。如出现不合格者,以成绩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聘用。由区教育科技局、区一中(或其他学校)与新聘教师签订就业协议。报到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五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国家及省对公费毕业生的相关要求,服务期限为10年以上。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详情登录朔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见《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城区安置、接收和选招2018届部(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报名地址:朔城区一中科技楼三楼会议室(朔州市朔城区鄯阳街9号,区政府西)。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开始—2018年4月24日下午6时结束。
咨询电话:13934958890(谭书记)
13834406359(武主任)
来源:中公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