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纪国法,热爱土地工作,品行端正;
2、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良好品行;
3、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5、保山市户籍优先,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劣迹;
6、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的操作,文秘、语言文字类和土地资源管理类优先。
7、专业范围:
岗位一:文秘、新闻、汉语言文学等;
岗位二:国土资源管理、土地测绘、地理信息等;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8年3月21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2018年3月21日起至2018年4月3日结束。
2、报名地点: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综合办公室(地址: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人民路新9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交彩色免冠1寸近照3张。
(2)报名时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3)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于4月12日前将体检报告交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综合办公室。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综合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综合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拟招聘人员,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及工资待遇。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2300元/月。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合同期一年,工资3620元/月(含社会保障缴费个人部分)。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