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布中考录取奖励政策

时间:2018-02-23 16:30: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中考# #吉林省公布中考录取奖励政策#】中考,全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测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水平性考试和建立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的高中选拔性考试;是初中毕业证发放的必要条件,考试科目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规定的学科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

  近日,吉林省教育厅公布《吉林省初中学生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

  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20分录取。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俄语等,降低5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1分录取。作为推荐生、自主招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励政策。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同时具备上述各类奖励和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按高一项计入,不得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