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河北省唐山市农牧局对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22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唐山市渔业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职责是:
负责渔港、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监督、水生野生动物救助工作。负责渔业船舶及渔业船舶船用重要产品检验。负责渔业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唐山地区户籍,以2017年12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学历学位底限为硕士以上研究生的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渔业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公开选聘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20日。
四、选聘程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2月25日-29日,在唐山市农牧局人事处,应聘人员须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
报名费每人100元。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包含不限开考比例的岗位)。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5-2801127 2815554(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15-2823665(工作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