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宿迁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两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美术编辑2人
二、岗位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不良记录;善于学习、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踏实稳重。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不良嗜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美术、平面设计相关专业毕业;有扎实的美术功底、良好的创意思维和理解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工作。
4、热爱新闻事业,具备较强的领悟能力,能够创造性地针对新闻内容进行版面设计、规划和调整。
5、 有一定的图片鉴赏力和视觉表现能力,能熟练使用Photoshop、FounDER(飞腾)等各种平面设计、排版软件。
6、有两年以上平面设计、报刊杂志编排设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和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有意竞聘者,请于2009年8月6日-12日到宿迁日报社人力资源部(宿迁市发展大道64号,新闻中心大楼910室)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和能证明自己资质、能力的资料,如学历学位证、作品、获奖情况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不退回),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3张。
2.面试及现场操作
报名初审后,通知合格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同时进行现场操作。
3.体检
根据面试及现场操作成绩按拟招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并通过试用考核合格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发给基本生活费)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招考纪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89819(宿迁日报社纪检监察室)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宿迁日报社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蔡敏
电 话:0527—84389808
宿迁日报社 200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