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日报社公开招聘美术编辑

时间:2009-08-16 21:42:00   来源:应届生求职网     [字体: ]
宿迁日报社公开招聘美术编辑

  因工作需要,宿迁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两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美术编辑2人

  二、岗位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不良记录;善于学习、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踏实稳重。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不良嗜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美术、平面设计相关专业毕业;有扎实的美术功底、良好的创意思维和理解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工作。

  4、热爱新闻事业,具备较强的领悟能力,能够创造性地针对新闻内容进行版面设计、规划和调整。

  5、 有一定的图片鉴赏力和视觉表现能力,能熟练使用Photoshop、FounDER(飞腾)等各种平面设计、排版软件。

  6、有两年以上平面设计、报刊杂志编排设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和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有意竞聘者,请于2009年8月6日-12日到宿迁日报社人力资源部(宿迁市发展大道64号,新闻中心大楼910室)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和能证明自己资质、能力的资料,如学历学位证、作品、获奖情况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不退回),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3张。

  2.面试及现场操作

  报名初审后,通知合格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同时进行现场操作。

  3.体检

  根据面试及现场操作成绩按拟招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并通过试用考核合格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发给基本生活费)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招考纪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89819(宿迁日报社纪检监察室)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宿迁日报社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蔡敏

  电 话:0527—84389808


  宿迁日报社  200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