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唐山芦台开发区公布招聘聘用制人员总成绩的通知

时间:2017-08-14 13:56: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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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芦台经济开发区《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组织了笔试、面试,现将总成绩公布见表格


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同时网上发布,并发布体检入围信息。


注:报考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证件审核、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


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出现录取名次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以下顺序排列名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再有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不予录用,出现的缺额,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成绩后一名并列时,递补顺序同上。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福利待遇及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聘期内实行聘用管理,由聘用单位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4年(含试用期1年)。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应发工资标准为23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工资调整为2800元/月(本科学历增加80元),逐年调整工资标准,首个聘期满后考核合格续聘的,工资标准调整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其中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见习期为一年,聘用后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缴纳。聘用为专技岗位人员可参加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


聘用单位强化对聘用制人员的考核工作,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聘,续聘的聘期一般为3年,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约,合同终止。被聘用人员以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同的,履行相关手续后,准予解除合同。被定向招聘到农村学校的教师服务期满4年才能调整出农村教学岗位。


其他事项


1.公示后如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人员。


2.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缴费、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按要求及时报到上岗,3天内未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2-69388283。


招聘办公室咨询电话022-69388305,69388329,无线座机 15712222830;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2-69388456。


附件下载:笔试面试总成绩公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