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锡林浩特市新闻中心岗位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锡林浩特市新闻中心招聘记者、编辑岗位11名,其中:摄像记者4名,文字记者4名,新媒体文字编辑2名、美工编辑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新闻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有良好的理解、沟通、表达、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3.锡盟户籍。(取得户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新闻传播、汉语言文学、美术及相关专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9日至1999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18届及之后在读在校学生;
3.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可直接登陆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网址:www.xm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8:30至6月30日17:30时。
2.报考者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报考者务必仔细查看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报考者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审核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8:30至7月2日17:30时。
4.资格初审工作由锡林浩特市新闻中心负责。在报考者报名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
2.笔试报名费及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执行。笔试报名费与考务费每人7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17:3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者的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减免笔试报名费及考务费并在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由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6日8:30至7月7日17:30,登陆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实行百分制。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 笔试试卷只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须使用汉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笔试规定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2B铅笔填涂,对不按规定用笔作答或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3.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只在锡林浩特市设立考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的,不允许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17年7月8日。
4.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工作由锡林浩特市新闻中心负责。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本人参加,不是本人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体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 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6. 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以及注意事项等,面试只在锡林浩特市设置考点
(五)面试及相关要求
1.文字记者岗、新媒体文字编辑岗面试时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比例为3:1,面试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时确定面试语种并登记,面试时只能使用登记时选择的语种答题,并只能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摄像记者岗和美工编辑岗面试时采用实际操作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比例为3:1,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各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成计算比例如下:
摄像记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美工编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文字记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新媒体文字编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锡林浩特市新闻中心组织。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形成考察报告。
(八)公示与聘用相关要求
1. 锡林浩特市新闻中心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根据实际工作能力择优录取。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员不服从安排的;
(4)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四、工资与待遇
(一)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为2300元)。
(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五、其他事项
1.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3.在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依次进行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请考生务必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的随时畅通。
4.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等媒体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5.本简章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9-8215535
联系人:王伟
监督举报电话: 0479-8253668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479-823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