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6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发〔2016〕13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聘用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黄仙香等三位同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请按规定办理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具体名单如下: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清流管理部:黄仙香
福建省艺术职业学院三明艺术学校:陈洁
三明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