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商丘市农林科学院急需适用人才招聘公告

时间:2017-05-18 17:37: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为优化农业科研队伍结构,提高科技队伍素质,加强科研梯队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商丘市农林科学院全方位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急需适用人才。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商丘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急需适用人才6名。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5名,具体专业要求是:作物遗传育种1名,作物栽培1名,森林培育1名,经济(金融)1名,文秘(中文、哲学)1名。科研辅助技术人员1名,要求园林制图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毕业生(符合本文“一”中的学历要求);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热爱农业科研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同意在商丘市农林科学院工作5年以上;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所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在单位或在校期间受过党政纪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单位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经委托单位同意报考的除外);经有关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间的;现役军人;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及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市农林科学院将于2017年5月16日起在商丘人才网、商丘市农林科学院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限2017年5月16日--5月24日,共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5日-- 29日,共3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2017年 5月25日至2017年5月29日工作日期间,每天8:30至11:30,15:00至17:30到商丘市胜利东路10号市农林科学院2楼人事科现场报名。
  报名联系电话:0370—3020865
  联系人:毛秀英 15136062206
  袁其超 13598320381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③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④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其人事档案存放关系证明或政府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保管人事档案关系证明。
  3.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因报考者个人填写信息失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二十五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以简化程序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也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我院本次公开招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商丘市农科院公开招聘急需适用人才工作考评委员会”组织进行。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在职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报考者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因考察不合格的,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经考察,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经考察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有关媒体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聘用的所有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组织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开招聘顺利有序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将严肃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市农科院公开招聘急需适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302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