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顺利实施首次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再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更加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天津市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天津市将继续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这意味着,本市退休人员工资将再次上涨。
1、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五连涨”
去年,天津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已经做了调整,由245元提高到261元,每人每月增加16元,增幅6.5%,这是自2013年以来天津市连续第四年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今年,本市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将迎来“五连涨”。
据了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达到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领到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账户部分按月发放的金额,与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有关,二是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基础养老金的调整将让每一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达到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受益。
2、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上调
此前,在今年本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本市将“调整居民基础养老金、退休人员工资养老金。”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报告》中所用的“企业退休人员”表述不同,今年的《报告》中去掉了“企业”两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继续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同步上调。
去年,本市已经首次进行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惠及全市202.5万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幅为6.7%,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幅为7%,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幅为5.6%。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将深化改革
此外,会议还提到,将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职业年金办法、视同缴费指数、劳模及高级专家待遇计发等配套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跨制度顺畅转移。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告别“免缴费”时代,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缴费和发放方式都基本一致,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此后,本市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根据财政部和人社部的通知,各地区要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通知还明确,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也就是说,咱天津的养老金具体实施方案也将在5月31日前报送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就将组织实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