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援助就业和社会服务的双重作用,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朝阳区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长春市朝阳区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18人,安全生产信息员2人。
二、岗位分配
清和街道公益性岗位:1人;永昌街道公益性岗位:4人;桂林街道公益性岗位:10人;南湖街道公益性岗位:1人;永春镇公益性岗位:2人;红旗街道安全生产信息员1人;永昌街道安全生产信息员1人。
三、招聘条件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3、大龄失业人员(4050);
4、残疾失业人员(轻度肢体3级以下);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随军家属(政治部开具证明);
7、企业关停破产下岗失业的退役士兵;
8、家庭经济困难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⑴零就业家庭⑵残疾人家庭⑶低保家庭⑷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含五大,毕业两年内)。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校毕业生和有一定工作经历的下岗失业人员。已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两年以上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除此之外,应聘人员还需具备:
(一)良好的政治素养,要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热爱公共服务事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开拓进取,无私奉献。
(二)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三)为长春市城镇非农业户口,女45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为2017年4月14至19日。在通过政府大厅、民生服务大厦和人力资源市场多点宣传的基础上,由各街(镇)、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至2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报名地点设在朝阳区就业局。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低保证、残疾证、随军证明、复转证明及小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3张(证件照),到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4月21日至4月24日,统一进行笔试、面试。地点:区就业局(慈光路与万宝街交汇万宝街4号)。由区人社局、区就业局和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共同组织完成,按笔试、面试分步骤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包括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主要测试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
(四)考核与录用
4月25日,按照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出现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依次统一调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疑议的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一)开发管理。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区就业服务局组织开发,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期限暂定三年。日常管理由街(镇)党工委负责具体实施。
(二)报酬待遇。聘用人员按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即按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不包括聘用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保险费。
一、长春市朝阳区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18人,安全生产信息员2人。
二、岗位分配
清和街道公益性岗位:1人;永昌街道公益性岗位:4人;桂林街道公益性岗位:10人;南湖街道公益性岗位:1人;永春镇公益性岗位:2人;红旗街道安全生产信息员1人;永昌街道安全生产信息员1人。
三、招聘条件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3、大龄失业人员(4050);
4、残疾失业人员(轻度肢体3级以下);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随军家属(政治部开具证明);
7、企业关停破产下岗失业的退役士兵;
8、家庭经济困难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⑴零就业家庭⑵残疾人家庭⑶低保家庭⑷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含五大,毕业两年内)。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校毕业生和有一定工作经历的下岗失业人员。已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两年以上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除此之外,应聘人员还需具备:
(一)良好的政治素养,要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热爱公共服务事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开拓进取,无私奉献。
(二)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三)为长春市城镇非农业户口,女45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为2017年4月14至19日。在通过政府大厅、民生服务大厦和人力资源市场多点宣传的基础上,由各街(镇)、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至2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报名地点设在朝阳区就业局。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低保证、残疾证、随军证明、复转证明及小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3张(证件照),到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4月21日至4月24日,统一进行笔试、面试。地点:区就业局(慈光路与万宝街交汇万宝街4号)。由区人社局、区就业局和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共同组织完成,按笔试、面试分步骤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包括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主要测试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
(四)考核与录用
4月25日,按照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出现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依次统一调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疑议的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一)开发管理。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区就业服务局组织开发,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期限暂定三年。日常管理由街(镇)党工委负责具体实施。
(二)报酬待遇。聘用人员按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即按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不包括聘用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