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有笔试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满分为100分;免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 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