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宁河区国资委直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07年,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23100万元。根据兴宁集团的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
2.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2日至1999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7.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8.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附件:《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点击下载)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
2.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2日至1999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7.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8.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附件:《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