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审核2017年度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申报材料及答辩等工作的通知
吉财会函[2017]328号
吉财会函[2017]328号
各位申报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人员,吉林省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
为做好2017年度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决定组织省高级(副高)评审委员会成员对2017年度申报高级(副高)会计师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材料时间地点
时间:4月22日08:30—17:00;
地点:吉林大学南岭校区逸夫楼B区515教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988号)。
二、答辩时间地点
时间:4月23日08:30 —16:00;
地点:吉林大学南岭校区逸夫楼B区515、517、518、526教室;520、521、522研讨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988号)。
三、例会时间地点
时间:4月23日16:00—18:00;
地点:吉林大学南岭校区逸夫楼B区515教室。
四、其它事项
1、请各位申报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2、请各位高级评委会成员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准时参加。
联系人:聂国富 联系电话:0432-88550932;13009142222。
吉林省财政厅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