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鄂尔多斯中考普高招生录取政策公布

时间:2017-04-05 09:34: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一)招生类别

  1.汉语授课普通高中。(1)特长生。(2)统招生。(3)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招收的分招生。(4)市第一中学招收的准格尔旗汉语授课加授蒙古语文统招生。(5)准格尔旗世纪中学招收的汉语授课加授蒙古语文分招生。(6)准格尔旗民族中学招收的汉语授课加授蒙古语文统招生。(7)市第一中学招收的国际班学生。

  2.蒙语授课普通高中。(1)特长生。(2)统招生。(3)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收的统招生。

  (二)招生范围

  1.汉语授课学校招生。汉语授课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为具有所在地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所在地户籍的社会应届考生。市直属汉语授课普通高中、北京师范大学鄂尔多斯附属学校按比例面向全市招生。旗区各普通高中除特长生可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类别不能跨旗区招生。

  2.蒙古语授课学校招生。蒙古语授课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为具有所在地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所在地户籍的社会应届考生。市蒙古族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具有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康巴什新区学籍或户籍的蒙古语授课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全市范围内的蒙古语授课普通高中。具有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康巴什新区户籍但学籍不在上述旗区的蒙古语授课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旗区考试中心现场确认考生信息时,须出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提交时间截至中考报名结束。各蒙古语授课普通高中特长生可面向全市招生。

  3.未参加我市中考的学生,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

  (三)分招政策

  1.分招指标数计算

  (1)计算办法

  (2)实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60%的招生计划、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不包括蒙语授课普通高中)3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其招生区域初中校的招生政策。

  (3)各初中校分招指标数按毕业年级的班数和总人数综合计算,标准班额为50人,平均班额超过50人的按50人计算,不足50人的按实际人数计算,具体数据以学籍数和中考报名数为依据。

  2.分招低分数控制线。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生的低分数控制线参照其统招线合理划定。

  3.分招考生资格的认定。享受分招政策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考生在2014年秋季开学参与我市“阳光分班”。市外转入我市的考生除外;

  (2)考生学籍在毕业学校且连续就读满2年,学籍所在校和实际就读校一致。

  各初中校要将符合分招政策的考生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一周。

  (四)特长生招生。

  1.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须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简章及测试、录取办法,并于3月31日前经旗区教育(教体)局和市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2.特长生专业课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所属教育(教体)局选派专人巡视、监督。各普通高中专业课测试须于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并务于5月10日前将测试成绩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将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erdosedu.com/)”和“鄂尔多斯教育之窗”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各校专业课测试成绩。未参加专业课测试和专业课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加授蒙古语文招生。市第一中学、准格尔旗世纪中学、准格尔旗民族中学汉语授课加授蒙古语文招生考试工作中,命题、评卷、成绩分析等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承担,实施方案制定、组考施考等由准格尔旗教体局承担。市教育局监督实施。

  (六)中考成绩公布。信息技术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等科目的成绩于6月10日前公布;中考总成绩于7月12日8:00公布。考生通过“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erdosedu.com/)”和“鄂尔多斯教育之窗”微信公众平台查询各科成绩。

  (七)试卷复查。对中考学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携带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所属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申请试卷复查,市教育局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48小时内,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考生复查分数后无论分数增加或减少,一律以复查后的分数为准。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质和电子试卷。2016年的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不在此次复查范围之内。

  (八)志愿填报与录取查询。各招生类别均实行网络填报志愿、网络录取,中考网报网录系统将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网报过程中若出现招生计划内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况时,则一起投档,并列录取。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设立特长类和普通类两个类型的志愿,每个类型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个志愿。被特长类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类的志愿填报,未被特长类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参加普通类的志愿填报。考生须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志愿,凡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志愿信息填报有误、不填报志愿而未被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1.特长类

  (1)志愿填报。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在专业课测试结束后,将专业课测试合格的考生成绩录入中考网报网录系统(专业课测试合格人数不得超过特长生招生人数的3倍),考生在特长类批次网报志愿时间,根据各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办法,结合本人专业课成绩和中考成绩进行网上志愿填报。网报志愿时间为7月17日上午8:00-10:00。

  (2)录取查询。7月17日12:00,考生可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并公布特长类考生录取信息及未完成特长类招生计划学校的空余计划。7月17日14:00-16:00,未被录取的特长类考生可通过中考网报网录系统补报志愿,补报志愿只进行。7月17日18:00,考生可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本人补录结果。经补录后仍未完成的特长类招生计划将变更为普通类批次统招计划中录取。

  2.普通类

  (1)志愿填报。为保证网报志愿期间网络畅通和考生自主填报、修改志愿,将根据考生分数由高分到低分,分时分段填报志愿,每个时间段为1.5小时,具体安排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网报志愿开始前公布。在具体填报志愿过程中,中考网报系统将实时为考生提供本人所填报志愿的排名信息,市教育局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每个时间段结束后在网上公布填报各普通高中各类志愿考生的志愿分布信息。考生根据本人所填报志愿的计划数和排名信息,结合各普通高中已报志愿分布信息及时调整志愿。网报志愿时间为7月18日-7月19日,上午8:00-12:30,下午14:00-18:30。

  (2)录取查询。每天网报志愿工作结束后将公布当天的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7月19日20:00,公布普通类考生录取信息及未完成普通类招生计划学校的空余计划,市第一中学国际班志愿将不进行补报。7月20日9:00-10:30,未被录取的普通类考生可通过网录系统补报志愿,补报志愿只进行。7月20日12:00,考生可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本人补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