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针对我市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招聘难的现状,决定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方式,为我市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4名,其中市一院14名,市儿童医院5名,市中医医院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本科生必须为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研究生不受应往届限制。
2.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为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工作小组在兰州大学设立现场报名点,负责应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1. 报名时间及地点
3月25日9时至15时,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在兰州大学2017届毕业生春季“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报名点报名。
3月26日9时至17时,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在翠英大酒店1001房间现场报名。
2. 报名所需材料:
(1)《嘉峪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前下载填写或现场填报)。
(2)2017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等相关资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确定拟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个别岗位报名人数出现过多或者过少情况时,可通过与报名人员协商的方式调整报考岗位。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考核工作组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实施。面试内容由考核工作组根据岗位需求确定。考核工作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由考核工作组协商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
(五)体检。由市人社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终止拟聘协议,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结束后,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拟聘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由市人社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嘉峪关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网站公示,公示期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四)咨询联系电话:18093776066
0931-8770149
点击下载>>>1-2.zip
1.嘉峪关市2017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嘉峪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