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鄂鉴指函〔2017〕2号
各市、州、直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省属鉴定机构:
为做好2017年全国及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7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等5个职业。如遇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对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二、全国统一鉴定时间
(一)全国统一鉴定时间是5月20、21日和11月18、19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1、2)。各鉴定单位应提前40天完成报名。
(二)参加2016年物流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三、全省统一鉴定时间
?2017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统一鉴定按照省鉴定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鄂鉴指函[2017]1号)规定的时间进行,时间为3月25日、7月22日、9月16日。
四、加强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一)高度重视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各地要积极贯彻政府职能转变和职业资格管理改革与清理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
(二)凡申报全国统一鉴定各职业一级、二级的,报名时需提交相应评审材料。申报全省统一鉴定各职业一级、二级的,必须在理论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评审材料。
(三)对全省统一鉴定的实操考试(非纸笔方式),省鉴定中心将统一派遣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进行考评督导,实操考核成绩必须在实操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按要求报省鉴定中心。
2017年3月7日
附件:2017年全国统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