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统计需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各级政府职能进行了明确界定,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经济调节就是对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进行总量调控,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就是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社会管理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处理公共危机。
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根据上述政府职能,可以将政府的统计需求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全面系统描述和反映整个国民经济总量平衡的统计数据,其核心指标是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等指标。
2. 全面系统的价格指数数据,主要包括国内生产总值价格缩减指数、工业产品生产价格指数、社会消费价格指数、社会零售价格指数、分行业生产价格指数和服务价格指数等等。
3. 全面系统反映人口发展的统计数据,主要包括人口总量、人口质量(包括营养、卫生、身体状况、教育程度等)、就业和失业状况、劳动力数量和流动状况、出生率和死亡率、生育率等指标。
4. 系统反映经济结构的统计数据,主要包括投入产出核算表以及三次产业的结构(尤其要突出第三次产业的结构比重)、农轻重比例、工业内部结构以及各行业内部结构等等。
5. 全面系统反映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和生活质量方面统计数据。
6. 监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数据。
7. 监测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方面的统计数据,如经济增长、就业、全社会投资、消费和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的统计数据。
8. 全面系统的金融统计数据,如贷款、准备金、利率、汇率、公开市场业务等。
9. 为配合政府实施有效的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等方面的统计数据。
10. 反映各地区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