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教练员公告

时间:2017-02-14 16:45: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根据工作需要,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面向全国招聘教练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柔道教练员1名。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4、在专业队或专业院校系统训练4年以上,并以主教练身份带队参加省以上比赛,获得金牌不少于1枚;
  5、年龄36周岁以下(198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审时间:2017年2月18日
  (二)报名地点: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泰安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教练员报名表》;并交验专业运动员和体育教练员资历证明(运动员资格证书、教练员资格证书)、运动员成绩证书、带队成绩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自己成绩的证书(比赛成绩册、秩序册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四)拟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五)联系电话:0538-8497799 联系人:肖琳琳、李林
  四、考核与面试
  考核与面试总成绩由工作绩效、资历分和面试分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绩效、资历80分,面试20分。
  (一)工作绩效和资历考核
  1、学历分5分。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的分别按5、3、1计分;
  2、专业运动员和体育教练员资历分12分(可以重复计分但满分不超过12分)。健将级和1、2级运动员按12、7、5计分;教练员和1、2级教练员按12、7、5计分;
  3、运动员成绩分15分(本人任运动员时期获省级以上正式比赛名次,可以重复计分但满分不超过15分):
  A、全国冠军15分,2-3名4分,4-6名2分,7-12名1分;
  B、届次省运会冠军10分,2-3名3分;
  C、全省单项锦标赛、冠军赛冠军8分,2-3名2分;
  4、教练员成绩分40分(本人任教练员以来所带队员获省级以上比赛名次,可以重复计分但满分不超过40分):
  A、奥运会、亚运会、世界单项比赛前三名40分;
  B、全运会冠军30分,亚军12分,季军10分;
  C、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冠军25分,亚军10分,季军8分;
  D、全国青年比赛冠军20分,亚军8分,季军6分;
  E、届次省运会冠军15分,亚军10分,季军8分;
  F、全省单项锦标赛、冠军赛冠军8分,亚军4分,季军1分;
  5、、一级裁判员按3、1计分;
  6、获得国家体育总局、省政府、市政府、省体育局表彰者分别加5、3、1、1分(不重复计分);
  (二)面试
  根据工作绩效和资历得分,按拟聘用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及训练理论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核与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核与面试总成绩=工作绩效、资历考核成绩+面试成绩×20%
  五、其他
  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及其他未涉及事项,按《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