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滨州市博兴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

时间:2017-02-09 14:50:00   来源:博兴县人社局     [字体: ]
《2017年滨州市博兴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0名)》已于2月7日发布,本次滨州博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1976年2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
  博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在滨州市外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以及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博兴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退役)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