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人社局核准,州国资委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2名机关工作人员到委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及范围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州实行公开选调。
二、公开选调岗位计划
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其中从事文字综合工作人员1名,从事财务工作人员1名,(具体见:湘西州国资委2016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对象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扎实、廉洁自律;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身份;
3、文字综合岗位需具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财务岗位需从事财务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6日期间到湘西州国资委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免冠照片、所在单位对本人近三年考核情况、工作经历的证明,并填写好《湘西州国资委2016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考人员还需携带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资格审查
由州国资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2016年12月19日在州国资委网站上公布符合参加考试资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3、考试
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州国资委会同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4、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依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注重对考生的德、能、勤、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档案,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体检后依次替补。
6、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选调岗位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州国资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的,或者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安排到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本方案由州国资委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晓平
联系电话:0743-8223393
附件:1.《湘西州国资委2016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