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万州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时间:2016-11-15 09:47: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区编委会议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招聘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108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17年教师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范围为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上述对象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仪态端庄,语言流畅,思维敏捷,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强;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五)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自愿在我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经济责任。


(八)2017年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研究生报考,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毕业生。


(九)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十)2017年7月31日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放宽到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十一)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学科的需求,以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或证明)认定的学科与应聘岗位对口。每位人员只能选择《招聘信息表》中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应聘,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2016年11月14日9:00至11月20日17:00登录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进入报名系系统(http://61.128.165.16:8081/wsbm/webregister/index.aspx)选择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网上报名不审核资格,不发准考证,不再参加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新增人员可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下午4:00。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重庆市北碚区)。


(二)报名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的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在现场(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上午9:00—下午4:00,逾期不到的网上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先由招聘工作组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再到报考的相应招聘岗位进行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三)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复印件。


2.本人自荐书1份(含学校推荐书、在校学习学科成绩表或证明书、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3.1寸免冠照片2张。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供查验)。


5.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确定为拟聘人员后收取)。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监督下,由区人社局、区教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试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初定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后现场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以上课或答辩或笔试或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后,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下同),按照报考岗位得分高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候选人员,若因考生弃考或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1:3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凡面试比例低于1:2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须报区招聘工作组审查,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参加统一面试的人员名单于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20:00前公布在西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万州教育网、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凭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地点,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面试由区人社局、区教委和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应试人员采取上片段课的方式进行考核。


面试的时间初定于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于2016年11月25日前在西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万州教育网公布、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


按区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校、分学科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者,按毕业学校的录取批次、学生干部级别(以证书为准)、表彰级别(以证书为准)依次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上述情形均无法确定者,由区招聘工作组组织专家通过结构化面试打分确定拟聘人员。


若确定为拟聘人员现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用人单位参加了面试的相同学科人员中依分递补。


对用人单位因招聘数量不足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应聘人员自愿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从报考其他学校相同学科,且参加区招聘工作组组织的统一考试考核的落聘人员中进行性补聘。同一岗位有多名考生申请补聘的,由用人单位根据统一考试考核总成绩按照相同学科从高到低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参照上述办法确定。


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经区招聘工作组审核签字后不再递补,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凡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高校读书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体检、考察


拟聘人员于2017年7月31日前到区教委报到后,统一参加体检。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九、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登陆万州教育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准考证号、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区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2年内(即2017年至2019年)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岗位。


本简章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州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万州区教委人事科023-58223561;


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023-58232645、58231711


附件: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17年教师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