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顶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6名)》已于2016年11月11日发布,本次平顶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1991年1月1日至1981年1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2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8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