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州疾控队伍建设,促进疾控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迪庆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短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迪人〔2006〕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的规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对2016年迪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统一考试,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符合岗位条件的硕士毕业生。
(二)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81年10月——1998年10月)之间的人员。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6年6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的高校(含中专)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14-2016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三、招考计划和岗位
根据计划现迪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招聘1名检验岗位工作人员,主要完成中心检验室理化及微生物等相关工作,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用于区分是否是普通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原件(用于核实民族成分及户籍情况)、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期(6个月内)免冠1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
2、报名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为检验专业技术岗位。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也必须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及应聘人员的委托书)。
4、现场报名地点:迪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仁安路88号)。
5、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17:00时。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6、考试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7、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进行笔试,考生在2016年11月7日下午14:30-17:00到迪庆州疾控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8、报名咨询电话:0887-8222308 报名监督电话:0887-8226003
五、考试
如报考人员超过三人(不含三人),则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如报考人员三人以下(含三人),考生将不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含60)分。
1、开考要求:原则上达到1:1以上比例即可开考。
2、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以检验岗位专业知识为主。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必须携带户口薄原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政策: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笔试加分照顾。
4、面试:面试内容以考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问答方式进行。如有自行放弃面试资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迪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体检及招聘
1、如报考人员超过三人(不含三人),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如报考人员三人以下(含三人)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含60)分。
2、按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取消招聘资格(包括自愿退出招聘资格)时,从报考该岗位的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若体检合格放弃招聘资格的拟招聘人员,应当作出书面申请及说明,这种情况下不再申请递补。
考试过程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公布第一榜;进入面试人员公布第二榜;面试后考试总成绩公布第三榜;拟招聘人员和参加体检人员公布第四榜。
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七、招聘纪律
1.考生在填写《迪庆州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登记表》时,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应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故障,用人单位在通知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考生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监督组由州纪检监察、州人社局等部门组成,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在报名时无理取闹、妨碍报名工作、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本公告由迪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迪庆州人民政府网(www.diqing.gov.cn)
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yn.gov.cn/Z_M_003/?departmentid=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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