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衡水市深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4名)》已于2016年9月5日发布,本次衡水深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4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深州市教体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深州市卫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5日至1998年9月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6、“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一)招聘对象:
1、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深州市教体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深州市卫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5日至1998年9月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6、“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