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出租汽车改革“两个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之后,在我市出租车行业和广大市民当中引起强烈反响.
我市很多出租车从业者和私家车司机纷纷致电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咨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运营相关信息。
针对“两个文件”,出租车司机考虑更多的是经营权、份子钱、运营收入等问题,私家车司机则更多关注如何利用“互联网+”增加额外收入,普通市民关心的则是出租车服务质量和网约车驾驶员素质、乘客人身安全问题。
“这两个文件的部分内容遭到不少人的误读,甚至被曲解为‘私家车可以当专车’。”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实上,《暂行办法》传递了一个非常明确的态度:私家车仍被禁止做专车;未依法申请从事网约车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服务的私家车主将依法被处以重罚。
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只有依法获得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后,方可从事网约车服务。“也就是说网约车是具有营运性质的车辆,不是自用车辆。”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目前我市出租车行业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中。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一方面加大了对我市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一方面也在做行业发展的调研工作和政策制定工作。